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六中北侧绿地项目、遥墙路(规划支路-虹桥路)道路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六中北侧绿地项目、遥墙路(规划支路-虹桥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录3“单价合理性评审”中“1.1招标人选定”如下:水泥稳定碎(砾)石(项目编码:040****15003)、一般路灯(项目编码:030****07001)。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5条“给招标人、监理、三检、设计、审计等****办公室”删除。
3、针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7第2条“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工程开工后拟投入的试验人员名单、试验仪器及设备、检测单位资质(以上均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等情况,格式自拟”,投标人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即可,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工程开工后拟投入的试验人员名单、试验仪器及设备、检测单位资质等资料,承诺文件格式自拟;项目中标签订合同后提供上述资料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查后实施。标书代写
第二部分
1、招标文件P84,单价合理性评审,招标人选定评审项在补疑中没有体现,请明确。
图片见附件。
答: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2、招标文件P75,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为承接的市政工程项目获得的奖项,而项目经理要求业绩为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5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是否将以上要求统一为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及市政工程奖项。
答:不予修改。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玉兰花路8号
联系人:祝越
电 话:****9081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831、****3930
2025年9月3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3日
附件:****项目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