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规定,********医院****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项目总建筑面积17232.5平方米,主要****中心业务用房、地下停车库及其他辅助设施,概算总投资928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解决,建设年限2020至2022年。项目于2020年9月28日开工建设,截至审计期间,实际资金到位87,035,149.49元,资金支出60,199,531.77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 建设单位环评合同管理不规范
2020年3月24日,****医院与******公司签订了环评技术咨询合同,实际环境影响报告由**方圆****公司出具,**方圆****公司为******公司股东。
(二)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项目经理未履行岗位职责
监理日志显示2021年3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医院未及时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三)建设单位超范围列支27,959,647.89元
****医院超概算批复范围列支征地拆迁费、药库购房款及PCR实验室设备购置费共计27,959,647.89元。
(四)建设单位超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6,650,079.70元
2020年10月29日,****医院超比****集团有限公司预付工程款6,650,079.70元。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截至目前,****医院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建设单位环评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按合同约定重新出具环评报告 ;对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项目经理未履行岗位职责的问题,已督促新任项目经理注册持证上岗并严格考核到岗;对建设单位超范围列支的问题,已严格按规定进行了相关账务调整;建设单位超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已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抵扣。
****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