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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市**区晋阳街道武晋路1488号11栋1单元20楼2007号 | 479,820.00元 | 98.91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299 | C****0299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 **区2025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项目 | 按照《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完成**区年度抽测任务,拟开展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测工作 | 满足采购需求技术及商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柴油车尾气排放污染物检测满足《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要求 |
邓玲(采购人代表)、简葳、蒋厚建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理成本+利润收取,代理服务费=按文件计算总费用×95%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07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品目:C****0299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2、采购包预算/限价金额:496800元;
3、计划编号:510********200009590;
4、监督单位:****财政局,联系电话:028-****7142;
5、付款方式:(1)1、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本项目支付预付款时以各项预估数量×成交供应商各项单价之和为参考价),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2)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出具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发生总量和考核结果支付剩余服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名称:****
地址:**市**区锦绣大道南段43号
联系方式:028-****4735
名称:****
地址:******区**中路570号19楼2、3、4、5号
联系方式:028-****4101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833-****290/****977-811(文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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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