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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美丽海湾智能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大鹏新区美丽海湾智能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大鹏新区美丽海湾智能监控能力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补充协议的全部内容,都是新增的,原合同无变化。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为确保《大鹏新区美丽海湾智能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期间的施工作业安全及网络数据安全,需在合同中与项目中标供应商约定施工作业、设备、数据及网络安全条款,明确相关安全保护责任,需签订《大鹏新区美丽海湾智能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补充协议》,以明确施工作业与网络数据安全责任要求。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6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采购人:**** 地址:大鹏新区生命科学产业园A12栋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保障中心 地址:**市**区景**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854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