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通过比选方式采购****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
恢复运行项目。
一、项目名称
**市生态****支队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恢复运行项目
二、比选单位
**市生态****支队
三、比选单位详细地址
**市**炳草岗大街10号泰隆大厦东楼8楼802会议室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主要为**市生态****支队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恢复运行项目(含一套固定式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一套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具体工作如下:
提供**市生态****支队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检修、保养、故障处理、配件更换、标气更换、检定/校准等,确保**市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并运行至2025年11月30日后移交**市生态****支队。
五、参加单位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维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经更换为三证合一的则提供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比选申请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提供原件备查。
六、比选方式
在符合单位资格条件下,采取最低价中选。
七、报价
此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万元。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参加资格。
八、比选文件获取
比选文件通过**市生态****支队官方网站自行获取 (http://sthjj.****.cn/zwgk/tzgg/index.shtml)。
九、比选申请书递交
(一)时间: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须在2025年 9月 18日18:00时前(**时间)提交比选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2份。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函寄的比选申请书,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不予接收。
(三)比选****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布。
十、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