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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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检验试剂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二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项目名称:****医疗检验试剂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二次)
品目编号:****001品目名称:****医疗检验试剂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二次)
采购代理:****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省**市**区梨园路**富力新天地一期第2栋13层01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评标 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于2025年9月9日公示了****医疗检验试剂采购项目(2025年-2027年)(二次)评审结果。****得分第一,总分95.39分。其中“客观分”得到满分60分。我公司对于****的“客观分”得分有异议,希望****给子妥善处理。
事实依据:本次招标“客观分”60分里面有20分为与科室仪器匹配厂商授权,采购清单中带“▲”核心产品有5项,得到2项及以上授权为满分20分!****商贸有限公司已有4****仪器厂家授权,由此可以推断****最多只有1项授权,授权得分最多10分,“客观分”总分应不超50分,但是评审公示中,****该项是60分,因此,我公司提出异议! (备注:招标文件中带“▲”核心产品有5项,分别是:①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使用试剂及耗材;②微生物鉴定及药敏配套试剂;③全自动血培养仪使用及耗材;④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检测系统使用试剂及耗材;⑤全自动凝血分析仪使用试剂及耗材。我公司只有第①没有配套厂家授权,其中②,③,④,⑤项为专机专用设备,且该4项与科室仪器配套设备,我公司经与相关生产厂家核实,厂家授****商贸有限公司,并未授权于****,****公司质疑****授权的真实性。)
法律依据:根据《****招标办法》第三十二条,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应其中标无效。
请求:希望各评审专家能了解相关情况,对****进行重新评分!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回复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 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请提供****没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的相关证明材料; 回复2.本项目并不适用于《****招标办法》,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1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故“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此项不成立。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1.《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 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请提供****没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1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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