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馨城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市**馨城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服务于2025年08月27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9月19日在**市六楼开标室(1)开标,并于2025年09月19日完成评标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 | **清江****公司 | 中晟****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878.00 | ****834 | ****000 | |
| 质量(如有)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540日历天 | 540日历天 | 540日历天 | |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钟慧红 | 钟慧玉 | 汪昆鹏 |
| 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证书编号 | ****0907 | ****1395 | ****2379 |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三、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9月23日至2025年09月25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川路8号202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话(传真):0713-****603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路宏星校车对面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136****9342
3.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局
地址:****川路59号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3-****543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改革局公共**交易管理股
地址:武****服务中心大楼441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713-****622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