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T_****-A
二、合同名称: **管理局2024年度零星测量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管理局2024年度零星测量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清湖路国鸿大厦5栋
联系方式:0755-****5729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新闻路69号
联系方式:150****69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管理局2024年度零星测量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00
合同金额: 103.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合同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22
九、其他补充事宜:原合同: 一、第五条 本合同下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分期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分 2 期付款: (1)首期:双方签订合同后,自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拾壹万伍仟元整,小写¥515000.00元(占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0%,此笔款项为首期款)。 (2)末期:乙方完成测绘工作,按实际工作量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审查验收通过后,自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清款项。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若全年度工作量按中标单价计费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合同总价结算;若不足则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变更后: 一、将原合同的合同履行期限**至2025年11月30日,**期内的各项权利义务相应**至2025年11月30日。 二、原合同8.2条变更为:“经双方协商同意,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分期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分3期付款: (1)首期:双方签订合同后,自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拾壹万伍仟元整,小写¥515000.00元(占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0%,此笔款项为首期款)。 (2)第二期:乙方完成四个季度项目服务工作后,甲方阶段审查验收通过后,自乙方提出付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肆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小写 ¥463500.00元(占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此笔款项为第二期款)。 (3)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自2024年5月27日至2025年11月30日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按实际工作量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审查验收通过后,自收到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及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款项。本项目采用据实结算,结算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若合同履行期限内工作量按中标单价计费超过合同总价,则按合同总价结算;若不足则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单价详见原合同附件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