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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发改投审〔2025〕146号
关于**县蓝坊镇高思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批复
****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蓝坊镇高思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函》及相关材料收悉。
为深入实施乡村**战略,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批复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码:****
二、建设地点:**县蓝坊镇高思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一座长3.5米、宽4.5米、高2.5米的蓄水池;水沟清淤除杂72立方米,拆**沟260米;建设长20米、宽1.2米、高2.2米的毛石挡土墙;暗埋DN200U-PVC塑料管247米,DN110U-PVC塑料管400米,DN50U-PVC塑料管50米。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概算总投资32.3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0.31万元,设计费1.15万元,监理费0.8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五、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个月。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光庆、锐明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