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5-09-23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0:00标书代写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0:00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商务部分-企业荣誉-第2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中评价等次为优秀的,每个计4 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中评价等次为优秀的,每个计2 分;最多计8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36个月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中评价等次为优秀的,每个计 8 分;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中评价等次为优秀的,每个计4分;最多计8分。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评标办法及标准-商务部分-成果质量: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48个月内(时间以咨询报告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案例各2个。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前48个月内(时间以咨询报告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审核、结算审核案例各2个。标书代写
3、本项目第五章 采购需求-第三节 商务要求新增:“一、支付方式”中“★3、如因政策变化,**省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须由省级财政预算执行评审的,委托人有权取消招标控制价审核部分的工作量,并相应扣减合同总价的18%,支付服务进度款按扣减18%之后的合同价款净值计算;委托人第一次支付进度款的节点变更为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组进驻一个月后。”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颜盈春
电话:0731-****0866
2、采购人
名称:********医院)
地 址:**省**市**中路三段427号
联系人:李老师
邮编:410000
电话:0731-****223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颜盈春、黄波、颜武
邮 编:410000
电 话:0731-****0866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