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司****公司2025年第二批4G物联网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司****公司2025年第二批4G物联网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9月23日09时30分(**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5年09月23日完成评审工作。
本项目共【5】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集团****公司****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二,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公司****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三,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广电****公司****公司】综合得分排名第四,推荐为第四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信用代码:915********61079X3)
报价:不含税总价****7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922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调测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51日内完成物联网调测开通服务工作。
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邹英杰,【项目经理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集团****公司****公司】(信用代码:915********439533P)
报价:不含税总价****0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240.00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调测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50日内完成物联网调测开通服务工作。
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邓军,【项目经理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集团****公司****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公司****公司】(信用代码:915********826376P)
报价:不含税总价****000.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240.00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调测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30日内完成物联网调测开通服务工作。
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罗承林,【项目经理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中国****公司****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第四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广电****公司****公司】(信用代码:915********600648X)
报价:不含税总价****700元,增值税税率6%,含税总价****922元。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调测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服务通知后51日内完成物联网调测开通服务工作。
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项目的质量要求和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谯润丰,【项目经理证书名称:/】编号:/。
资格能力:【中国广电****公司****公司】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 序号 | 供应商 | 否决原因 |
| 1 | ****设备科****公司 | 未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不满足资质要求。 |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发布。
九、公示期:2025-09-26至2025-09-28。响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李璇(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85****3527
李 老 师(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28-****1805
接收邮箱:****@cicdi.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询价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公司及联系方式:
【****】
地 址:**省**市蜀兴西街36号6楼
电 话:185****3527
联 系 人:李璇、贾小媛、雷艳、惠义敏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名):下载
日 期: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