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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县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冯井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彭塔镇);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彭塔镇彭塔村;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含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8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任工
联系电话:136****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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