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广州市海宇热敏版纸有限公司年产速印机版纸5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审批
广东-广州-黄埔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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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管理局****审批局)关于对****年产速印机版纸5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年产速印机版纸50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9月 30日至 2025年10月13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香雪三路3****中心4楼B区,邮编:

联系电话:****800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速印机版纸500万平方米项目

建设地点

******区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项目在**市**区萝岗街道西成南街9号A栋201、B栋201建设。年产数码一体速印机版纸500万平方米。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在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前提下,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厂区内VOCs应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 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厂界总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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