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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应在其网站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
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用地面积217396.79㎡,利用现有农田进行幼蛙养殖,采用稻蛙轮作模式,年产一季稻及一季幼蛙。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省****村委会山鸡寮地块
调试时间:2025年9月29日-2025年9月30日
公众索取信息方式: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6****0776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在公示的期间内,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若未收到公众来电、来信或来访,则表示没有公众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