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 年 10 月 14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物流园区电子围栏报警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投标报价:17.785250 万元,质量:产品及施工质量均达到“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952101 万元,质量:产品及施工质量均达到“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投标报价:18.913942 万元,质量:产品及施工质量均达到“合格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0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完全符合;
中标候选****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符合;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符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自 2025 年 10 月 10 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出并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监督机构反映。2、提出异议的主体应为参加此
次招标的投标人。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提出异议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2)异议的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3)相关请求及主张;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黑色墨水签字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后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人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6)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三、其他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服务期限:货物进场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验收通过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可自身最短服务期);质保期:两年;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集团有限公司,服务期限:货物进场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验收通过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0 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可自身最短服务期);质保期:两年;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公司,服务期限:货物进场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7 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验收通过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0 个日历天内(投标人可自身最短服务期);质保期:两年;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办公室)、纪检监察处、审计派驻办,监督电话:029-****7063。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新区雁南四路 21 号
联 系 人:张翔
电 话:029-****14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高新区沣惠南路 20 ****广场 B 座 5 楼
联 系 人: 王佳、杨瑷玮
电 话: 029-****6313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