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甘肃-兰州-永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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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025 、****513 ****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节能减污降碳扩容项目

**省**市**县柳树镇**村一社

****

******公司

项目在****原厂区内,拆除原有一台8000kVA交流电炉,**两台25500KVA矿热炉,同时配套**环保公辅设施,配套自动化上料系统,**余热发电系统1套,新**装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4万吨高硅硅铁合金产品。

(一)项目2台矿热炉分别配套余热锅炉,矿热炉冶炼烟气进入余热锅炉回收热量用于发电。矿热炉冶炼烟气经余热回收后进入烟气净化系统,2台矿热炉分别配备1套“旋风除尘+SDS碳酸氢钠干法脱硫+布袋除尘+SCR脱硝系统”,两台除尘器配置1套微硅粉加密系统,实现颗粒物的回收,得到副产品微硅粉。烟气净化后分别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矿热炉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项目在配料、上料产尘点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入到出铁、精炼、浇铸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项目2台矿热炉出铁口共用一套出铁排烟系统。将硅水包置于出铁口位置,通过吹氧进行精炼,因此精炼烟气可通过出铁口烟气捕集罩收集。每个出铁口分别设置1个侧吸集气罩进行出铁烟气回收,每个车间设1个浇铸机,在浇铸口设置烟罩进行浇铸烟气回收,浇铸口烟气经风机抽风和出铁时产生的烟气和精炼产生的烟气均经固定捕集罩捕集后一同送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最终经1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中“其他设施”标准限值。

项目原料采用封闭库房储存;厂区道路硬化,道路采取清扫、洒水等措施,保持清洁;除尘灰采用气力输送方式输送至硅微粉加密系统加密处理;在原料配料、上料、矿热炉出铁口、浇铸工段等废气产生环节规范设置集气罩,冶炼车间外可做到无可见烟尘外逸;矿热炉烟气配套负压除尘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废气中无组织排放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二)项目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脱盐水站排水、锅炉定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回用于硅石水洗补水,硅石水洗废水沉淀后回用,生产废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定期清掏作为农肥,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洗漱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泼洒降尘或绿化浇灌,不外排。

(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风机、水泵、矿热炉等设备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是建筑物隔声、基础减振和加装隔音罩等。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硅石水洗渣、冶炼渣、废耐火材料、除尘灰、废催化剂、废油、含油抹布、精炼渣、微硅粉、脱盐水废膜组件及废过滤材料、废布袋及生活垃圾等。硅石水洗渣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矿热炉冶炼渣和精炼渣储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其他铁合金企业或铸造企业综合利用;****材料厂家回收再利用;配料、上料、精炼、浇铸系统布袋收尘主要成分为SiO2,返回冶炼系统回用;矿热炉烟气处理布袋收尘经加密后作为微硅粉副产品外售;脱盐水废膜组件及废过滤材料,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再生处理利用;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体现了“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厂内临时贮存在封闭一般固废库房内,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减少一般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脱硝废催化剂、机械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油和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建设危废贮存点一处,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要求。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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