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石排镇石洲大道818号1栋4层1F部分、2F部分、3F~4F整层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石排镇石洲大道818****中心卫星坐标:东经113°57'32.773″,北纬23°5'14.556″),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占地面积约1162m2,建筑面积约3231.236m2,主要从事手办模型的生产,年加工生产手办模型6万套。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项目开模、组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拟加强车间管理;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喷粉柜配套的滤芯过滤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拟加强车间管理;3D打印、覆模、移印、喷漆、烤漆、打磨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MDI、总VOCs、臭气浓度、颗粒物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引至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度18m)高空排放。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以及敏感点的空气影响较小;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再经油烟废气排气筒(DA002,22m)高空排放。二、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雨水排放口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水帘柜用水、水喷淋装置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和更换废水,废水经收集后作为零散工业废水交由石马河流域外具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外排。三、噪声:项目噪声采用减振、消声、降噪、隔音等相关措施。四、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5-10-16 |
| 联系人 | ****环境局石排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0833 |
| 通讯地址 | **市石排镇****中心3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