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现就****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咨询有关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中“(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中“(3)其他资格: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修改为:“(3)其他资格: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11条款中“(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1.11条款中“(3)其他资格:具体为: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修改为:“(3)其他资格:具体为: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原招标文件中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5个月。”修改为:“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财务决算、审计(若有)结束之日止。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5个月”。(招标文件中相关表述同步修改)
6、原招标文件中监督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修改为:“地址:**市**区安南路 18****中心 7楼;联系电话:0591-****8075”。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