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西综合维修车间房屋断桥铝窗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项目编号:****)
****公司**西综合维修车间房屋断桥铝窗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小组评审,现公示结果如下:
一、 成交候选人情况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 1 | 断桥铝窗 | **** |
二、其他公示内容
评委刘洪刚认为**辰联****公司未提供400mm×600mm金钢网样品,****未提供400mm×600mm窗户样品,均不符合供应商须知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且其承诺未标明与其所投样品主材料品牌或生产厂家,无法保证交货与样品质量一致,应否决其投标。
其他四位评委认为样品问题可以在后续供货验收中查验且非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3. 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条件的否决项,不应作为否决项否决供应商投标。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之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公司提出,逾期****公司不予受理。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公司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市经一路18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531-****9155
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天成路57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 0531-****5856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