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新站区巴黎春天10台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30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市新站区巴黎春天10台电梯更新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第一中标候选人所投品牌:西奥电梯Xmode13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市**区裕溪路1099号城市之光小区5幢1304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壹佰伍拾万玖仟元整(¥****000元)
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招标人:****
地址:**区康城﹒水云间小区西门二号商办楼1层
邮编:230011
联系人:阮主任
电话: 138****248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颖上路与**路**
邮编:230011
联系人:田工
电话:153****0826
公示期: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颖上路与**路**综合楼四楼405室,联系人:田工,联系电话:153****082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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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