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遂船自然资规公〔2025〕13号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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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船自然资规公〔2025〕13号


****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详见附件

二、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1月14日,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查看相关信息。

网址:http://www.****.com/Index.html/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拍卖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到遂****服务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24

日至2025年11月13日,在**市公共**交易网提交申请,并根据网页提示完成报名程序。网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17:00时。标书代写

五、拍卖会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会定于2025年11月14日10:00在**市公共**交易网举行。

六、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增价幅度:1万元/亩或1万元/亩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最高报价4分钟内无人竞价,由**市公共**交易网公布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保留底价。

竞得人于2025年11月14日17:30前到****501办公室备案,除明确要求需提供的报名资料外,竞买者必须提供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经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若不符合竞买条件的取消成交结果,土地做流拍处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为: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12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立即发布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公告,即刻中止和终止网上出让活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网上交易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服务器波动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3.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4.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地块不能正常网上出让的,我局可依法撤销该地块交易。

5.网上出让过程所涉及时间,****银行系统记录的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6.竞买者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网自助注册并设置

账号和密码。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区**西路177号)

联系电话:0825-****242;0825-****425

联系人:代志蒲科宇

网站:www.****.com(中国土地市场网)

www.****.com/Index.html(**市公共**交易网)

竞买者在网上注册、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市公共**交易网,联系电话0825-****192。

附件:拍卖出让地块明细表


****

2025年10月24日

附件

拍卖出让地块明细表

地块编号

地块

位置

规划用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拍价

(万元/亩)

保证金

(万元)

平方米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1

**高新区广进路东侧,韶华**侧(高新区XC18-04-07(2)地块)

48536.3273

72.8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不大于1.8

不大于35%

不小于35%

160

2330

2

**高新区健坤外环路东侧,韶华**侧(高新区XC18-04-08(2)地块)

12771.1861

19.16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70年

不大于1.8

不大于35%

不小于35%

160

615

3

景观大道以西,****园区HX28-03-13地块)

49627.2265

74.44

商住混合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不大于1.6

不大于32%

不小于35%

120

1790

备注: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首次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价款的50%且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剩余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可在成交1年内实行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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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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