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制造晶圆传控设备开发与生产项目

审批
北京-北京-大兴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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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制造晶圆传控设备开发与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大族企业湾17号楼一层的疲劳检测间南侧
公示时间:2025-10-27至2025-10-31
受理时间:2025-10-20
项目概况:本项目****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大族企业湾17号楼一层的疲劳检测间南侧,使用的建筑面积为15m2。本项目通过购置安装浇注机、数控车床,进行弹性体组件的开发与生产。本项目年产弹性体组件3000个,用于替代现有工程集成电路制造晶圆传控设备生产购买的成品弹性体组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在密闭车间内生产,称量、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1台新增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引至所在建筑物楼顶,再通过现有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口距离地面高度36m;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危险废物:清洗废水、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废切削液及滤渣、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17号楼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统一收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浇注废料经收集****公司。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2025-10-20至2025-10-24****政府网站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沈洪亮
联系电话:152****2143
环评单位名称:国环首衡(**)****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京仪自动化****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2MA006M0XXU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