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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公司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项目
二、原询价公告发布时间及媒介:
1、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6日
2、发布媒介:《****》
三、变更事项:
1、原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证明文件)”
2、原公告:“十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0:00之前(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现变更为:
1、“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证明文件)”
2、“十一、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3日10:00之前(以收到文件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四、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事项外,其他内容不变,给各供应商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郑东新区**南路东、康宁街北新发展大厦23层
联系人:赵女士、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60
监督部门:****纪委办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南路东、康宁街北新发展大厦22层
电话:0371-****6635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