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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82854J | 建设单位法人:潘海江 |
| 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经济开发区雁栖东二路22号2幢 |
| 新增壳聚糖创伤敷料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9-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70-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雁栖东二路22号2幢 |
| 经度:116.68573 纬度: 40.361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8-18 |
| 怀环审字〔2025〕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82854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1********917554Q | 验收监测单位:**华成****公司 |
| ****0114MA01T65C26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huanping.ren/index.php?id=255 |
| 拟建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雁栖东二路22号2幢,利用现有厂房升级改造,不增加土建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雁栖东二路22号2幢,利用现有厂房升级改造,不增加土建内容。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条壳聚糖创伤敷料生产线,购置真空冷冻干燥机、反应釜、离心机等设备 29台(套),同时配套建设质检室,对产品以及生产所用的纯水进行质检,购置电导率仪、医疗器械性能测试仪、拉力试验机等质检设备34台(套)。项目采取称重、三次分层、透析、冻干、分装和质检等工艺,生产壳聚糖创伤敷料,达产后年产能为80万支(0.2mL/支-3mL/支)。项目占地面积650m2,建筑面积 65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1条壳聚糖创伤敷料生产线,购置真空冷冻干燥机、反应釜、离心机等设备 29台(套),同时配套建设质检室,对产品以及生产所用的纯水进行质检,购置电导率仪、医疗器械性能测试仪、拉力试验机等质检设备34台(套)。项目采取称重、三次分层、透析、冻干、分装和质检等工艺,生产壳聚糖创伤敷料,达产后年产能为80万支(0.2mL/支-3mL/支)。项目占地面积650m2,建筑面积 650m2。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采取称重、三次分层、透析、冻干、分装和质检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项目采取称重、三次分层、透析、冻干、分装和质检等工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生产和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2、生产及实验器具器皿第三遍清洗废水以及壳聚糖透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工服清洗废水、灭菌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院区防渗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污染。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4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妥善处理。运营期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壳聚糖生产时会使用有机试剂及无机试剂产生的废气经房间负压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SDG吸附剂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质检室1在配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质检室2在气相、液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后共同汇入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SDG吸附剂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根据检测结果,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2、已落实,本项目生产及实验器具器皿第三遍清洗废水以及壳聚糖透析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工服清洗废水、灭菌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院区防渗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处理。根据检测结果,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3、已落实,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备设置基础减排,合理布局,墙体采用吸音棉等墙体隔声措施;运营期间关闭门窗等降噪措施;风机与风管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夜间不运营。根据检测报告,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关标准要求。4、已落实,本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员工日常生活,主要包括废包装盒、塑料袋、瓶、罐、纸箱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放置在统一的垃圾收集处,最终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普通废包装材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部门,不可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本项目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环评中申请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已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28 | 0.3 | 0 | 0 | 0 | 0.328 | 0.3 | |
| 0.0098 | 0.22 | 0 | 0 | 0 | 0.23 | 0.22 | |
| 0 | 0.0011 | 0 | 0 | 0 | 0.001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36 | 0 | 0 | 0 | 0.034 | 0.034 | / |
| 1 | 污水处理设施(pH调节+过滤沉淀+消毒)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本项目生产及实验器具器皿第三遍清洗废水以及壳聚糖透析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工服清洗废水、灭菌废水以及纯水制备废水以及生活污水一起排入院区防渗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排京怀****公司****处理厂)处理。 | 本项目污水总排口污水中pH值范围为6.9~7.7;悬浮物SS平均浓度值为20.125mg/L;化学需氧量CODCr平均浓度值为72.37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平均浓度值为15.15mg/L;氨氮(以N计)平均浓度值为0.376mg/L;可溶性固体总量平均浓度值为345.625mg/L;总余氯平均浓度值为0.012mg/L。 |
| 1 | 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SDG吸附剂装置)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限值要求。 | 壳聚糖生产时会使用有机试剂及无机试剂产生的废气经房间负压收集后通过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SDG吸附剂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质检室1在配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质检室2在气相、液相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后共同汇入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SDG吸附剂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0.6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7.52×10-3kg/h;甲醇最大排放浓度为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22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22kg/h;硫酸雾最大排放浓度为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2kg/h;异丙醇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2kg/h。 |
| 1 | 基础减震、隔声罩等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并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备设置基础减排,合理布局,墙体采用吸音棉等墙体隔声措施;运营期间关闭门窗等降噪措施;风机与风管连接处采用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夜间不运营。 | 本项目昼间噪声范围为59~64dB(A),夜间不营业无噪声产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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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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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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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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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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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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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