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安徽-亳州-谯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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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港总体规划(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港总体规划(2035年)》。

2.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本次**港总体规划的岸线范围为**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涡河、**河和茨淮**等航道适合**建设的岸线及其水域、陆域。

3.规划年限

基础年:2024年;

水平年:2030年、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吞吐量预测

预测2030年**港货物吞吐量为2200万吨,其中集装箱3万TEU,旅客吞吐量为12.5万人次;预测2035年**港货物吞吐量为3600万吨,其中集装箱10万TEU,旅客吞吐量为30万人次。

5.**性质和功能

**港是**省重要**,是打造高水平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的重要支撑,是**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是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将以矿建材料、煤炭、粮食、件杂货等大宗货物同时兼顾集装箱、石油化工和游客运输为主,依托**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多式联运,逐步发展成为装卸存储、现代物流、旅游客运等功能的综合性**。

**港具备高效的装卸储存、中转换装功能,科学的运输组织管理功能,综合物流服务功能,临港工业服务功能,旅游客运服务功能等多种功能。

6.评价主要结论

《**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规划布局和规模总体符合《**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22-2035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调整后避让了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岸线,并经过**整合和功能优化,缩短了总体**岸线的长度,并将与**城市生活矛盾比较突出的港区功能进行了修订,规划修订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积极的意义。

规划实施的**需求与**市**承载能力相协调,**建设和营运期间的污染物排放在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显著不良影响。在落实规划和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后,规划港区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规划实施不得恶化涡河、茨淮**、**河河道水质,不得影响涡河、茨淮**、**河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

《**港总体规划(2035年)》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交通运输效益,提高岸线**利用效率,与国家建设环境**和生态绿色**的目标一致。在对规划方案进行局部调整和优化、对岸线功能进行适当修正、解决部分规划不协调问题、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提高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能力,并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减缓生态影响的基础上,规划的实施不会给**市环境承载力带来较大压力,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港总体规划(2035年)》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港总体规划(2035年)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开发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开发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联系方式

1.****机关

名称:****

地址:**省**市**区药都路1289号

联系人:彭海波 联系电话:181****9810

2.规划编制单位

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市**区紫云大道9号

联系人:许旭 联系电话:156****7751 邮箱:****@qq.com

3.环评单位

名称:****集团****公司

地址:****科技园香樟大道168号科技实业园D-19楼2D19室

联系人:王静 联系电话:152****2785邮箱:****@qq.com

五、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附件:1.《**港总体规划(2035)(征求意见稿)》

2.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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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8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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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