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5-11-13 10:00
预展地点:**市**区
预展时间:2025-11-10~2025-11-12
| 拍卖标的名称 |
******局****支队****大队原办公用房2间五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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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项目编号 |
**** |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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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起始日期 |
2025年10月30日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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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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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委托人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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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托人现委托****在中拍平台(http://paimai.****.cn******局****支队****大队原办公用房2间五年租赁权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租赁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租赁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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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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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局****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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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住所) |
**市**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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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人 |
吴金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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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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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拍卖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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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支队****大队原办公用房2间五年租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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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中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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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博泰评报字[2025]第110号 评估基准日2025年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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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标的对应评估值 |
每套房产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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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要求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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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底价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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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原办公用房进门右侧左往右数第一间 |
19.52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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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原办公用房进门左侧右往左数第一间 |
16.7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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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注意事项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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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标的物相关数据均参考委托方提供提供的资料。 2、本次拍卖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所提供的标的资料,以及对标的进行的说明和解释,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存在的任何权利及质量瑕疵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拍卖人不对标的现状及相关权利文件上表述的差异承担责任,意向竞买人须自行现场查看和自己甄别标的的相关资料。一旦作出拍卖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一切现状及瑕疵。 3、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申请资料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拍卖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自愿全面履行拍卖交易程序。 4、拍卖成交后,五年租赁费一次性付清。 5.、租赁期间的建设、翻新及运营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电费等费用由租赁方全额承担。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买人不得转租、转借、交换或变相转租、转借、交换。 7、竞买人于拍卖前联系拍卖企业经现场勘现,办理报名手续时认真审阅拍卖资料,未勘现须出具放弃勘现函,未详尽了解拍卖资料风险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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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条件 |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法律认可的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自然人身份证;(3)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交纳保证金的凭据;(5)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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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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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金额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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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下午17点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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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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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行 |
****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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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账号 |
951********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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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拍卖交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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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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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交易说明 |
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的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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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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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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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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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时间 |
2025年11月13日上午10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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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网址 |
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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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公告发布媒体 |
中国发展网、**回****交易中心网站、中拍平台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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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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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孙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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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丁洋 |
联系电话 |
0951-****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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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联系电话 |
0951-****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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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拍卖前务必现场看样和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者风险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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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买人成交后 ,需向中拍平台缴纳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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