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青国资产〔2024〕33号)及《**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省****公司持有的****持有的**市城**文苑大街12号D12号楼12-20、12-22、12-24商业公开预招租或预出售转让预公告。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com,有意受让者,请到青交市场报名。
报名地点:**市城**五四西路67号**光大厦A座15楼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位于**市城**文苑大街12号D12号楼12-20、12-22、12-24室,为三层商业用房,单层面积733.01㎡,总面积2199.03㎡,房屋总层数为12层,拟转让7-9层,拟转让面积为2199.03㎡,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房屋竣工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中心地段。
二、项目优势:
1.****中心繁华地段;
2.紧邻城****路、****广场、****中心,属各类型商业集中地段,;
3.该标的周边地理经济发展成熟,商圈集中,集购物、餐饮、服务等为核心一体的繁华区位,地理位置极为优越。
三、标的外景:
四、标的内景:
特别提示:
1、项目为预挂牌,房产以现场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需到现场勘查,确认无疑问后报名。
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3、意向受让方对本项目实地勘察完后,提出具体是租赁或者购买,由受让意向客户和转让方直接沟通。
4、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5、在次预挂牌过程中,意向客户可以随时致电咨询、实地勘察。最终价格以正式挂牌为准。
业务负责人:魏先生173****2959
项目负责人:张先生150****2783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015
**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