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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要求及安排,经养老机构自愿申报、设区市初审把关、市****办公室审查、专家组综合评价、市****委员会审议等程序,现将评**果予以公示。
**区:**市****公司
**县:**县广慈养老院
**县:****敬老院
**县:**县**红康养院
**市:****敬老院、****敬老院、****敬老院
**县:****敬老院
公示期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公示期间,对拟获评机构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内容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及联系电话:
****(地址:**省**市**区锦绣路2号广信大厦A栋1136室)
0793-****151
****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