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选聘****公司股权拍卖服务机构
项目编号:****
项目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30日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30日14时30分(**时间)在“**省**市**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开标厅)”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小组推荐意见,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报价(各分项费率报价合计数):1.3%
拍卖工期要求承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拍卖方案,并在30天内组织拍卖会,直至拍卖项目完成为止。
服务质量承诺:拍卖程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委托方对于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主动开展工作:供应商应采取现场拍卖的方式组织拍卖;拍卖成交后,供应商应协助委托方收缴成交价款、签订合同。
项目负责人:黄悦
备注:/
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报价(各分项费率报价合计数):1.5%
拍卖工期要求承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拍卖方案,并在30天内组织拍卖会,直至拍卖项目完成为止。
服务质量承诺:拍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积极配合委托方对于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主动开展工作:采取现场拍卖的方式组织拍卖;拍卖成交后,协助委托方收缴成交价款、签订合同。
项目负责人:方芳
备注:/
第三成交候选人:云****公司
报价(各分项费率报价合计数):1.6%
拍卖工期要求承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拍卖方案,并在30天内组织拍卖会,直至拍卖项目完成为止。
服务质量承诺:拍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积极配合委托方对于本项目的相关要求,主动开展工作:采取现场拍卖的方式组织拍卖;拍卖成交后,协助委托方收缴成交价款、签订合同。
项目负责人:宇光
备注:无。
否决投标情况
经评审,****公司所递交的最终报价(各分项费率报价合计数)为0,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谈判须知 3.2 谈判报价方式及说明“供应商的谈判报价不得低于合理的成本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小组一致认定,该供应商最终报价低于合理成本价,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办事处黎阳大厦22楼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5****5695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普吉街道吉惠园小区12栋1701室
项目联系人:李志春、周俊吉、田祥兵
联系电话:183****1642、159****210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