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百花灌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安徽-芜湖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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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审批
****政府
有效
2025-05-14暂无
关于**市湾沚区湾沚镇百花灌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市湾沚区湾沚镇百花灌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5-14 15:17

****政府:

你单位申请延续取水许可材料已收悉。经评估,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省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具体批复如下。

1.同意你镇百花灌区取水许可(D340221S2020-0006) 延续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自2025年6月9日至2030年6月8日。项目年许可取水量为115.27万m3,取水水源、取水用途、取水方式、取水地点保持不变。

2.你镇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定期 对用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和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确保用水指标符**利部、**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

3.你镇取用水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取水、依法供水,****水务局报送年度取用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你镇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水务局批准。你镇应通过**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cn/fw/) 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

4.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

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5.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镇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如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发生改变,应按照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6.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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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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