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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审批**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美林法庭至贵峰村道路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社区、莲塘村、贵峰村,****法院美林人民法庭附近南同S213线上,终于贵峰村附近G358线,桩号K0+000-K1+805.693。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道路全长约1.805公里,道路红线宽6.5米,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I类),设计速度15km/h,双向两车道,K0+000至K1+001.538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K1+001.538至K1+805.693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雨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及照明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等:项目总投资匡算1135.0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申请****办事处财政统筹解决。
请根据相关建设标准,按照科学、合理、实用原则,注重投资实效,抓紧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批报。
****改革局
2025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