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61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福**路东侧国宝路西北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400 | 建筑密度(%): | ≤2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6188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57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25|****025BA0039 | |||
|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 |||||||
| 起始价: | 286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竞买。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到 ****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1月25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11月26日 09时00****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市镜**路9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宗地的地下空间一并出让,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地下非人防车位(不含公共配套车位)可以销售,不再另行收取土地出让金; 2.该宗地应开发建设为品质化住宅小区,需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空间及设施建成****管委会。 3.社区配套用房按照宗地规划条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建设、移交; 4.受让人需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开发区注册成立****公司****开发区注册设立除外),并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受让****公司中的占比股份不低于30%; 5.除项目施工自用外,项目施工后剩余土石方按照《******厅关于印发**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6.建设要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认真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7.****政府批准后,******局****中心管委会组织拍卖出让活动。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93-****360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
开户账号:137********010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