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地区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名称:****“2026年**地区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变更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四项4.1.1“初步评审(必要资格)”按以下内容为准: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提供使用食材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需覆盖本次招标食材采购期,若合同有效期限截止至本次招标食材采购期间,投标人需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书,保证投标人所使用的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可在食材采购期内正常使用)和发票。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根据甲方需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格式自拟的承诺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两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无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不良记录;无食物中毒、无消防安全等情况。【出具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以上的内容,格式自拟,需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有保质期的物资自配送到采购人之日起生产日期至保质期满不得少于 2/3 时间,因食品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件,由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 2 人以上)列名单和健康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出具对本项目廉政承诺书。
10.本项****超市****超市:1.****大学北路店。2.****大学路店。3.****超市橄榄城店。)平均价下浮折扣比率,若投标人未直接报出平均价下浮折扣比率,则将其投标报价与限价进行折算,得出相应的下浮折扣率。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