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水利局关于安徽安庆太湖县10kV外环南路网架优化加强工程跨越长河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审批
安徽-安庆-太湖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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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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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批复
2025-11-12 15:23
****关于******县10kV外环南路网架优化加强工程跨越长河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关于******县10kV外环南路网架优化加强工程跨越长河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表时间:2025-11-12 15:23

****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县10kV外环南路网架优化加强工程跨越长河涉河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公司建设******县10kV外环南路网架优化加强工程(跨长河)。

所报涉河建设方案:******县10kV外环南路网架优化加强工程于**县晋熙镇长河干流长河三桥下游50m处,以架空方式跨越长河。根据输电线路布置及已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线,工程跨越长河处的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河道两岸的两基杆塔,并**两基杆塔。拆除的两基杆塔为10kV城联08****排涝站#25-22角钢塔和#25-23钢管塔。**的两基跨河杆塔为T1#角钢塔和T2#角钢塔,杆塔基础均采用混凝土板式基础,跨越档距为349m,呼高24m,河道内导线最低点高程为50.04m。T1#塔位于河道左岸堤防背水侧,距离背水侧堤脚距离为20.91m;T2#塔位于河道右岸堤防背水侧,距离背水侧堤脚距离为20.27m。

二、基本同意******公司编制的《******县10kV外环南路网架优化加强工程跨越长河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主要包括塔基基础粘性土回填、粘土表面铺设复合土工膜、复合土工膜与基础外壁采用钢板压铁螺栓连接等。上述补救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三、****水利局进行现场监管。监管单位应对其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批建不符、侵占河湖等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四、本项目不得在汛期施工。汛前应拆除河道内临时阻水构筑物或建材,搬离滩地上的施工营地和预制构件等,恢复行洪能力。

五、本工程应无条件服从河道治理、防洪抢险和管理需要,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河段的维修、防汛任务等,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倾倒弃土弃渣,及时清理施工垃圾。本工程若涉及交通、资规、生态环境等部门或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建设单位应征得其同意。

六、本工程的施****水利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工。工程施工放样时,你****水利局派员检查、验线。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水利局报送工程涉河项目竣工资料,邀请我局派员参加涉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验收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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