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海恒****公司受托资产电力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单位(2025-2027)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5-10-3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海恒****公司受托资产电力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单位(2025-2027)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提问回复:
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有以下疑问:在招标公告2.8中要求: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若合同有效期内施工预算审核价累计达到 150万元,则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动届满。而在“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在“一、项目概况”框架合同有效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约365日历日,若合同有效期内施工预算审核价累计达到 150万元,则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动届满),单个项目的工期以招标人指定为准。如框架合同有效期届满,单个工程尚未竣工的,中标人仍应就该单个工程继续施工且履行该工程所涉合同权利义务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回访合格为止。这两者服务期限不一致,请明确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还是1年
答: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项目概况”中的第二段修改为“框架合同有效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约730日历日,若合同有效期内施工预算审核价累计达到150万元,则框架合同有效期自动届满),单个项目的工期以招标人指定为准。如框架合同有效期届满,单个工程尚未竣工的,中标人仍应就该单个工程继续施工且履行该工程所涉合同权利义务直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量回访合格为止。”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经开区清潭路 693 号中德**创新园9号楼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1060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