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名称 | **区中南路街中南一路78附10号房屋出租 | ||
| 项目编号 | **** | ||
| 挂牌价格(万元) | 5.64 | ||
| 挂牌公告期 | 2025-11-18 至 2025-12-01 | ||
| 所属地区 | **省--**市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出租方提示: 1、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现经营推拿,原《资产租赁合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在同等招租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2、如最终承租方为原租户,起租日自原租赁合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最终承租方不是原租户,出租方将办理清退事宜,《资产租赁合同》的签署时间和房屋的最终交付时间以出租方收回房屋具备交付条件为准,最终承租方必须承担延期交付租赁标的的风险,不因房屋清退及与原租户提出的协商事宜影响本次租赁交易结果。 3、各意向承租方在报名登记前就承租项目做好充分尽职调查,认真分析投资成本,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投资风险,以免影响投资判断及产生承租后权限受限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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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曾经理 |
| 联系电话 | 027-****2338,155****1023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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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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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地址) |
**市**区中南一路7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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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万应荣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124********665891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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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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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面积 |
32㎡ |
坐落位置 |
**区中南路街中南一路78附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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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 |
租赁期限 |
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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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租金及调整方式 |
年租金28200元,租赁期内不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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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
商业 |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承租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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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行为批准(备案)及资产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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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备案)单位 |
****建设厅 |
批准(备案)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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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公司 |
评估值 |
23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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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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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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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顺延1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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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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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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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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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资产租赁合同》《评估报告》的全部内容。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政府规划、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当前租户清退纠纷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之后租金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资产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房屋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不得将标的分租、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7、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本标的房产实测面积和现状可能与评估报告或《资产清单》存在差异,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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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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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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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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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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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达****交易所账户时间为准)。账户户名:****;账号:127********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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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如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如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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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 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交易所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交易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面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后,未按照出租方要求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满足承租条件的情况下未按照出租方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押金和首期租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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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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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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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交易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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