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市新寨新区城市更新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拟征收范围内土地房屋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为推进**市新寨新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征收范围
共分六个片区,以《**市新寨街道东部片区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土地预征收公告确定的范围为准,具体如下:
1号片区:新寨西片区;
2号片区:新寨后山片区;
3号片区:然吾沟片区;
4号片区:东大门片区;
5号片区:德卓滩片区;
6号片区:代格片区。
具体建设项目征收范围以新寨新区建设项目规划红线控制图为准。
三、工作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 **、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 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3. 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
4. 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5. 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后续补偿时对不当增加部分不予确认。
四、调查登记
****政府将组织自然**、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性质、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请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五、异议提出
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调查结果公示之日起7日****建设局、******局书面提出。
六、后续程序
****政府将依据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区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依法拟定《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另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七、联系方式
征收单位:****
地 址:****中心
联系电话:177****0666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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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