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尺寸电子束蒸发镀膜系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24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人民币****00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得分:94.50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北****公司,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人民币****00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个月;得分:88.04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 ****公司 ,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人民币****000元;工期/交货期/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得分:76.47分;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评标情况:合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注:****委员会核算,北****公司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八、分项报价表”中“分项报价表(一)”中存在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情形。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3项:“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对北****公司发起问题澄清,经北****公司确认,其报价修正为****000元。
2、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
**迈科****公司。评标情况:**迈科****公司的综合得分为72.00分,排序第四。
******公司。评标情况:******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1项初步评审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条“其他因素评审标准”中对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要求:“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招标文件中所有加注‘*’的条款。2.对所有加注‘*’的技术条款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为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针对‘*’条款的详细描述或招标文件供货要求中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招标文件第五章*7.2.1要求为:“极限真空度:≤8.0×10-5Pa,抽速:短时间暴露大气环境,150min真空度≤5×10-4Pa”,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对于*7.2.1的响应为:“真空极限:优于8.0×10-5Pa(6×10-7Torr);抽速:抽至5.0×10-4Pa(3.75×10-6 Torr)≤ 150 min”,未对“抽速:短时间暴露大气环境”作出响应,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1.1条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委员会评议,判定该单位初步评审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
地址:**市**区**镇环山村
项目联系人:陈秀萍
电话:010-****630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刘思梦、温傲、潘雅洁
电话:010-****2610、010-****2619、010-****2538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