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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号(号) | **** |
| 项目名称 | ****热电站改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堂镇下芦村大桥侧(********电站内)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清慧综合****公司 |
| 项目概况 | ****现有项目总投资为17880万元,占地面积13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4000平方米,年产19万吨瓦楞纸。本****电站的锅炉烟气进行提升改造,并取消1台30t/h燃煤锅炉,新增1台90t/h燃气锅炉,将50t/h燃煤锅炉由备用改为常用,65t/h燃煤锅炉由常用改为备用,其他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改建后,项目燃煤锅炉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SCR炉内脱硝+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湿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55米高的烟囱排放,根据《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改建后,热电站燃煤锅炉的烟气治理措施属于可行性治理技术。项目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SCR脱硝处理后引至1根25米高的烟囱排放,处理后二氧化硫、烟尘和烟气黑度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满足《**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8-2025)》(东环〔2018〕282号)号中“燃气发电机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以下”中的要求,氨的排放速率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电站煤场使用防尘网(编织覆盖),从而防止粉尘的飞扬,根据《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附录4采用编织覆盖控制措施对粉尘的控制效率为86%。最终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强度可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改建后,锅炉定期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可全部用于锅炉烟气治理补充用水,锅炉烟气治理装置的喷淋废水经加碱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项目噪声控制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与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采取降噪措施后,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公司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公司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5-11-20 |
| 联系人 | ****环境局 |
| 联系电话 | ****1131 |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环评文件存在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形,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