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改善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21日 15:23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1月2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江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99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育才东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2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乐凯南大街1188号3楼1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99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改善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的采购产品清单中,标“★”的参数数量及部分参数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详见最新招标文件。2.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四、评定内容及标准”的评审项目“产品功能性能”的评分标准,“产品技术参数加★项为重要技术指标,加★技术指标(提供证明材料可以使用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发明专利证书或其他相关权威性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参数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每有一项加1分,最多加25分,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 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得15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有1项减1.5分,所投产品技术参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加★的技术参数为重要参数、指标,投标响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标无效。带“★”项为重要参数,项目供应商在满足的基础上每有一项正偏离,得1分,满分10分。(正偏离需提供证明材料,可以使用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发明专利证书或其他相关权威性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附相应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12月09日上午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雄**区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育才东路
联系方式:0312-****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乐凯南大街1188号3楼13号
联系方式:0312-****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江龙
电 话:0312-****992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