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公司2025-2026年汽车充电桩施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招标人为****、****公司****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公司2025-2026年汽车充电桩施工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3)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汽车充电桩施工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汽车充电桩安装施工、外市电引入、充电桩场站建设、相关设备及配套材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4)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订单累计金额达到上限止。
(5)本次招标预估规模:不含税预算金额为1418万元人民币,其中物资部分不含税预算为993万元,施工部分不含税预算为425万元。
(6)实施地域:**回族自治区。
(7)计划工期:符合招标人要求。
(8)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9)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为5个份额,具体划分如下:
| 份额 |
实施地域 |
不含税预估金额(万元) |
占比 |
施工不含税预算(万元) |
物资不含税预算(万元) |
中标数量 |
| 份额一 |
**市 |
405.00 |
28% |
121.50 |
283.50 |
1 |
| 份额二 |
**市 |
365.00 |
26% |
109.50 |
255.50 |
1 |
| 份额三 |
**市 |
251.10 |
18% |
75.33 |
175.77 |
1 |
| 份额四 |
**市 |
234.90 |
17% |
70.47 |
164.43 |
1 |
| 份额五 |
**市 |
162.00 |
11% |
48.60 |
113.40 |
1 |
注:本项目为集中招标。上述采购规模为预估量。
1.3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充电桩设备为甲供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物业和站址协调,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为甲供)。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为90%,物资部分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最新版本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3)资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1****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投标人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换发或颁发资质证书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资质对应关系进行认定。
2.1.7三类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提供)扫描件;③在本公司2025年5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中缴纳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上级公司、子公司、人力**服务机构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不认定为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2.1.8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1)1名具备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2)1名具备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①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②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扫描件(注:特种作业证****管理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③在本公司2025年5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第三方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
2.1.9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7月01日至本项目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汽车充电桩施工或汽车充电桩施工总承包或外市电施工)业绩,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加急标书代写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
注2:如为框架协议,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注3:如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累计金额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注4:每份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的发票;
注5:如合同或订单不体现签约时间,视为无效业绩。
2.1.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截图;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截图;
(15****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16)被****公司【总部/****公司】列入【**/**回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公司【总部/****公司】列入【同类】服务【****公司级/**回族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11月27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支付完成后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0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市******商务中心C座2001室】。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ebid.****.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招标人:****、****公司****公司
地址:****市**区水乡路23号智慧产业园5号科研楼
邮编:750000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951-****3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89号A栋9层908-913
联系人:杨蓉、朱满升、杨明、闫维莹
电话:173****5127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花园支行
账号名称:****
账号:311********72531940(请投标人仔细核对)
异议接收方式: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63.com)提出。
招标人:****、
****公司****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