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采购单位
****
02
项目名称
律师民事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03
采购内容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采购内容: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被诉案(****法院,涉案金额28.42万元,详见案件材料)全过程代理,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等阶段。
4.采购预算:
人民币3万元,已含每阶段一次差旅费用。最高限价以谈判文件规定为准。
04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律所执业律师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依法成立满3年,****事务所执业资格,且经年检合格;
3.熟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同类或相似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信誉,且近2****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5.供应商指派的主办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
(2)有良好职业操守,无不良执业记录,且近3****管理部门、律师协会或其他组织给予处罚或处分的情况;
(3)有较强的专业技能;
(4)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05
参与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可于2025年11月24日9时3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30分前提交企业资料给采购单位审查、获取案件资料,企业资料以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126.com,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
(1)营业执照、主办律师执业证(均须为有效期内证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近5年内承接的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业绩,提供相应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其他证明供应商实力的资料;
(4)保密承诺函(须盖章)。
06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企业资料经采购单位审查合格,采购单位通过邮件方式向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案件资料,供应商须于获取案件资料之日当天内邮件回复“确认参加谈判”,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参加谈判。
采购单位向邮件回复确认参加谈判的受邀单位发出《邀请函》,收到《邀请函》的供应商按照函件规定方式和时间获取谈判文件。
受邀单位若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谈判的,则自响应截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广晟发展及所属企业招标和非招标采购项目的招采活动。
0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1197
附件:保密承诺函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