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管理局关于2025年11月25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天府新区麓湖生态工程涉**渠西侧南干渠 | **市天府****社区 | ****、**万华****公司 | **中蓝****公司 | 本项目主要对老南干渠麓湖段30+186~31+431段渠道进行迁改,迁建前该段渠道长度约1245m,整体渠道走向为先西后向南,迁改后渠道长度为1253.98m,整体渠道走向为沿天府大道向南后,再沿**路向西。 | 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罐车每天清运至附近施工场地,依托附近施工场地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污水市政管网。 废气:采取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定期对地面洒水、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 时清除、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且在施工区出口设置防尘垫等。 噪声:合理安排布局,制定施工计划,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必要时采取临时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土石方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投放到垃圾桶或垃圾收集房,由当 地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2025年11月18日在天府新区**片区公众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反馈意见。 |
| 2 | ****医院项目 | **省**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美岸路一段233号1栋2层201号 | ****医院有限公司 | **省瑜仁嘉****公司 | 项目建成后专业从事宠物医疗服务。包括对宠物进行血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骨科手术的治疗、宠物绝育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本项目不涉及美容服务、寄养服务。 | 废水: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小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直接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加强区域消毒、除臭措施;项目内各区域采用移动式紫外线消毒器,进行各房间的消毒灭菌,室内空气通过抽气口收集,进入排风管道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商铺南侧的排风口排放。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交由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动物尸体消毒后冰柜冷藏,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切除的病理组织灭菌密封后冷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的冰柜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余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项目2025年11月18日在天府新区**片区公众信息网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反馈意见。 |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16层
联系电话:028-****3508
三、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5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