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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门诊综合楼改建项目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门诊综合楼改建项目
地 点:**市玲珑镇黄水路999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拆除原门诊楼、医技楼、职工食堂等2401平方米;**门诊综合楼、发热门诊、体检车库、污水处理站、液氧罐区等,建筑面积13198平方米;购置主要设备60台套。项目建成后总床位数260张。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陈天年
联系电话:158****3992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门诊综合楼改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