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源申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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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2514940林庆飞
李庆源**省**市**县
**市**县青口镇祥宏路268号4#厂房(青口投资区内)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塑料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县 青口镇祥宏路268号4#厂房(青口投资区内)
经度:119.****53295 纬度: 25.****2294****环境局
2024-02-07
榕侯环评〔2024〕16号
200
200****
913********2514940******公司
913********632141K****公司
913********369335Q2024-07-08
2025-03-142025-04-14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3147b13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租赁**全庆****公司4#厂房,租赁面积1080m2。生产塑料配件73吨/年,包括底壳底座2万个/年,遮阳板骨架7万个/年、内饰板30万个/年、内饰装饰条10万个/年。租赁**全庆****公司4#厂房,租赁面积1080m2。生产塑料配件73吨/年,包括底壳底座2万个/年,遮阳板骨架7万个/年、内饰板30万个/年、内饰装饰条10万个/年。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烘干,射出/注塑成型,冷却,检验及组装,成品包装烘干,射出/注塑成型,冷却,检验及组装,成品包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应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应设置流量控制装置,并做好台账管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浓度限值(氨氮排放参照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后排入市****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714t/a。 项目应优化总平布局,合理密闭有机废气产生车间,提高有机废气收集效率,有机废气应经收集处理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氨、苯乙烯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表9浓度限值及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表A.1排放限值;氨、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项目建成后允许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VOCs排放量≤0.073t/a。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应依法获得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项目应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排放限值。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妥善处置,严禁随意堆弃;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应严格按照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与环评批复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健全和完善企业的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落实事故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与环评批复一致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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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即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 生活污水依托**全庆****公司厂区内已建的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所在厂区南侧道路的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公司(闽****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口出口处:pH范围值为6.8~6.9,化学需氧量平均值56-6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3.5-13.9mg/L,悬浮物14-15mg/L,氨氮2.52-2.57mg/L,上述污染物指标的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即COD≤500mg/L、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①非甲烷总烃、氨、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放量为0.5kg/t-产品,苯乙烯≤50mg/m3、氨排放浓度≤30mg/m3); ②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即排气筒高度为15m时,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注塑废气和射出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车间北侧的“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一根排气筒(DA001,H=15m,D=0.25m)。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经密闭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根据前文表7-5,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为54.66%~55.41%,氨处理效率为93.33%~93.56%,臭气浓度35.43%~35.43%。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监测范围值为2.35-2.48mg/m3,折算后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放量为0.149kg/t-产品(小于标准中0.5kg/t-产品的限值要求),氨监测范围值为0.092-0.094mg/m3,苯乙烯监测检测结果低于检出限0.0015mg/m3,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00mg/m3,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放量为0.5kg/t-产品,苯乙烯≤50mg/m3、氨排放浓度≤30mg/m3。 非甲烷总烃在厂界处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2mg/m3,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4.0mg/m3);厂界处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5(无量纲),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即臭气浓度≤20(无量纲)。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值1小时平均值范围为2.93-3.0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即大气污染物监控点NMHC任何1小时平均浓度不得大于1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减振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生产厂房为全密闭式,并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高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的厂界噪声59.8~62.5dB(A),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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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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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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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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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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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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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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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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