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

审批
安徽-阜阳-颍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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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办公室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标题: 关于******公司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文号:
信息来源: ****分局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日期: 2025-11-25
关于******公司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5-11-25 16:55

**盛泰****公司:

报来的《******公司年产3000吨包装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收悉。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及你单位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目租****园区**市****公司16号现有厂房,购置印刷机、复合机、检品机、熟化室等设备,**包装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与地面清洁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厂。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调墨、复合、印刷、烘干、危废暂存废气。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乙酸酯类废气经软帘围挡+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沸石转轮+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表1中限值,有组织乙酸酯类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表2中限值。厂房内非甲烷总烃,主要为各工序未收集废气。落实好车间机械通风设施,保持良好的车间通风环境,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4812.4-2024)表3中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原料桶、废油墨、废催化剂、废沸石分子筛、废抹布、废机油经收集后,分类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处置;污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设置分区防渗系统。其中危废暂存间设置重点防渗;一般固废贮存间和其他生产区域设置一般防渗。

四、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局核定新增排放容量内。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你单位“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管委会环保办公室和**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具体负责。



******分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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