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邯钢新区炼钢车间汽化烟道部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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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邯钢新区炼钢车间汽化烟道部分设备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钢邯钢新区炼钢车间汽化烟道部分设备采购二次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钢邯钢新区炼钢车间汽化烟道部分设备采购二次。 2.1.2交货地点:**省**市**邯钢新区炼钢厂二车间。 2.1.3质量标准:合格。 2.1.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货。

2.2招标范围:河钢邯钢新区炼钢车间汽化烟道部分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 投标人提供制造商210t转炉及以上的汽化烟道或汽化烟道移动段或汽化烟道固定段的供货业绩,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标书代写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 投标人提供制造商210t转炉及以上的汽化烟道或汽化烟道移动段或汽化烟道固定段的供货业绩,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 投标人提供制造商210t转炉及以上的汽化烟道或汽化烟道移动段或汽化烟道固定段的供货业绩,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4其他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实施本项目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 投标人提供制造商210t转炉及以上的汽化烟道或汽化烟道移动段或汽化烟道固定段的供货业绩,提供清晰可见的合同扫描件。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08:30:00 至 2025-12-13 17:30:00(**时间,下同),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24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www.****.com)。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招标与采购综合一体化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代理公司:**** 联系人:苗佳佳 电话:0310-****209 电子邮箱:****@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电 话 0310-****569
电子邮件

/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河钢邯钢新区炼钢车间汽化烟道部分设备采购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市**路232号 地址: **市建设南大街269****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

056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陈艳峰

联系人: 苗佳佳
电话:

186****8657

电话: 0310-****20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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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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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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