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八中三江口校区食堂及宿舍区C楼等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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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三**校区食堂及宿舍区C楼等维修改造工程(施工)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八中三**校区食堂及宿舍区C楼等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修改的补充通知内容如下:

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更正为:“①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其投标函中投标保证金金额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金额填写。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标书代写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其他中增加“34.2.16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建筑垃圾**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15号)及《关于推广应用建筑垃圾**化利用再生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3】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使用建筑垃圾**化利用企业生产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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