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市**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服务单位,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市**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采购人:****
3.服务期:1080日历天(签订合同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
最高投标限价:484742.75元(总价包干)。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占地约192亩,总建筑面积约115455.77平方米,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生产研发楼、配套用房,**机动车位427个、非机动车位821 个,并配建充电桩256个以及给排水、消防、暖通、水电气综合管网等工程。改造城市主干路,全长 4630 米,其中石安隧道段长 1250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及非机动车道现状完好,本次工程予以完全利用;车行道损坏严重,存在沉陷、裂缝等病害,需重点改造;工程费用约7680万元。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设计文件及相应的规范要求,对本项目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主体结构、地基基础检测、桩基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桩检测的机械费、机械进出场费等)等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按照规范要求应当开展的检测项。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公****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详见磋商文件总则第3条和第5条。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1日0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园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器三楼320室)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报名自备现金,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上须载明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0时00分 (**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园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器三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园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器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园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器三楼320室
联 系 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816-****603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