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询价人:****
二、项目名称:杭****政府节能改造电器设备、灯具等材料采购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五、采购内容:电器设备、灯具等材料的供货、包装、运输、装车、售后及质保服务。
标的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备注 |
| 1 |
IOT物联网关 |
产品尺寸:139*86*33.4mm |
套 |
20 |
1.所有标的物均需符合国标; 2.若所供货物不符合国标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
| 2 |
220V转24V网口转换盒 |
产品尺寸:42.5*34.5*22.5mm |
个 |
10 |
|
| 3 |
红外遥控器 |
产品尺寸:86*86*13mm |
套 |
88 |
|
| 4 |
7路集控器 |
产品尺寸:162*91*60mm |
个 |
4 |
|
| 5 |
USB dongle |
产品尺寸:28*17*7 |
个 |
4 |
|
| 6 |
10A智能插座 |
产品尺寸:86*86*36 |
个 |
4 |
|
| 7 |
IOT物联网关 |
产品尺寸:87*84*26.5mm |
套 |
10 |
|
| 8 |
红外电能采集器 |
产品尺寸:86*86*13mm |
个 |
1 |
|
| 9 |
LED灯管(6w) |
尺寸:1200*26mm |
个 |
156 |
|
| 10 |
吸顶灯(18w) |
电压:185V-265V双端供电 |
个 |
128 |
|
| 11 |
路灯 |
材质:压铸铝+玻璃 |
个 |
70 |
|
| 12 |
单灯控制器 |
数据监测:单路电压、电流、有功功率、电能监测功能: |
个 |
70 |
|
| 13 |
筒灯(6W) |
电压:185V-265V双端供电 |
个 |
56 |
|
| 14 |
企业级路由器 |
处理器:高通企业级SoC,集成网络加速引擎 |
台 |
1 |
|
| 15 |
8口交换机 |
端口:8×10/100/1000Mbps RJ45 |
台 |
4 |
|
| 16 |
4G路由器 |
网络支持:LTE/4G全网通 |
个 |
9 |
|
| 17 |
24V电源模块 |
输入:AC110-240V,50/60Hz |
个 |
4 |
|
| 18 |
防水配电箱 |
设备固**装 |
套 |
9 |
|
| 19 |
modbus空开 |
输入电源:220v 50Hz |
个 |
7 |
|
| 20 |
三相智能电表 |
产品尺寸:124*90*40mm |
个 |
9 |
|
| 21 |
互感器 |
开口式互感器 |
个 |
27 |
|
| 22 |
4G卡 |
120G/年,3年流量费 |
张 |
4 |
|
| 23 |
4G卡 |
12G/年,3年流量费 |
张 |
5 |
|
| 24 |
软件费 |
综合能源管理平台PC端及移动端管理软件 |
项 |
1 |
六、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
2、报价包括货物费、包装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车费、质保费、服务费、技术支持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应价人须按报价函中的格式要求填写。
3、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票。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价。(以开启当天询价人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应价。
八、成交原则:
1、采用最低总价(除税价)成交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除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如出现最低总价(除税价)一致的情况,则采取摇号方式确定中标供应商。
3、本货物最高含税总价限价为197658元,超过总价限价的应价文件都无效。
九、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至合同总价30%为预付款,付款前供方需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供方收到预付款后15日内完成供货,货物在双方确认数量后,供方根据已确认的货物数量,需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80%,项目竣工验收后付至结算价的98.5%,剩余1.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到期后予以无息退还。
十、服务要求:
1、供货方式:一次性供货,预付款收到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市大慈岩镇檀村荷花路10号),具体各批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供方将货物送达并经需方验收后完成交付,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供方承担。
2、履约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供货结束。
3、质保期:合同服务期内所有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4、必须确保电器设备、灯具与物联网系统匹配且能兼容,若不符合要求,供方有义务根据需方要求在3天内无条件更换至符合要求为止,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报价明细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报价代表为法人代表则无需提供)。报价函、报价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严禁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文件用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应价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在2025年12月23日15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未按要求包装导致询价人提前拆封的,后果由应价人负责。
3、报价文件份数:1份。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游客”-点击“浏览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
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5时标书代写
2、地点:**市**区聚园路290号****五楼会议室。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的询价文件不予接受。若快递方式递交的,则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
4、快递单上备注项目名称。
十三、错误修正
报价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报价函总价与报价明细表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但报价函存在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则澄清、说明、补正;
(2)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除明显文字错误外,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有明显单位、文字错误的除外;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
(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对漏(缺)报项、多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响应总价中,但在评审时取有效响应供应商中该项最高报价计入报价评审。对多报及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审。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小组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十四、联系方式:
询价人名称:****
地址:**市**区聚园路290号
联系人:付佳卉、马翔
联系电话:159****5556、132****2002
纪检监督电话:0571-****9152
****
日期:2025年12月19日
附件信息:
杭****政府节能改造电器设备、灯具等材料采购询价文件.docx (64.9 KB)